| 能源政策法规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妈湾升级改造气电一期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广东省能源局

时间:2022-06-30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妈湾升级改造气电一期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粤能许可〔2022〕158号

妈湾升级改造气电一期工程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台600MW(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主要包括联合循环主体装置、热力系统、燃料供应系统、供水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脱硝系统等,主要建构筑物包括主厂房、化水车间、配电装置区、调压站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49749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30735万标准立方米,年供电量191387万千瓦时;项目供电煤耗不高于201.09克标准煤/千瓦时,综合厂用电率1.65%。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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