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源政策导报
来源:四川省工信厅
时间:2024-12-09
近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开展锂电产业项目评价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意义
四川省委、省政府明确指出锂电产业是绿色低碳特色优势产业之一,要求对锂资源开发和锂电产业发展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打造世界级锂电产业基地。近年来,全省锂电产业规模迅速壮大,集聚效应逐步显现,已建成全球知名的锂电产业集聚区。但也面临产业下行调整、产业链环节不均衡、项目同质化竞争等方面的问题。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引导各地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对新建项目明确投资门槛,推动建成项目技术改造、提档升级,构建形成质量效益更好、技术创新更强、绿色安全更高、要素配置更优的产业新格局。为巩固提升四川锂电产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出台促进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措施十分必要。
二、总体思路
《实施方案》坚持市县主体和三级联动相结合、创新优先和科学布局相结合、结果导向和分类施策相结合,建立以提质倍增为核心,聚焦综合评价、分级分档、动态管理、精准施策的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评价制度,优化项目资源要素配置,提升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提高项目绩效和产出效益,推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促进全省锂电产业发展质量和综合实力持续提升,构建全生命周期产业生态体系,打造世界级锂电产业基地。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含主要目标、评价组织、评价办法、结果运用、保障措施等5个主要方面内容。
第一条是主要目标。提出通过全面构建评价方式科学、指标体系完善、结果应用全面、引导作用突出的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评价体系,优化完善土地、财政、金融、能源、人才等资源要素配置机制,引导各地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对新建项目明确投资门槛,推动建成项目技术改造、提档升级,避免低水平同质化竞争,推动全省锂电产业发展质量和综合实力持续提升。
第二条是评价组织。评价涵盖锂电产业中锂资源开发、基础锂盐、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含电解质)、隔膜、锂离子电池、废旧电池梯级开发及综合回收利用等上、中、下游产业环节项目。按照项目建设时序分类组织实施,分为拟建项目事前评价和存量项目年度评价。项目评价实行逐级评价制,采取属地为主、分级组织的形式实施。
第三条是评价办法。按照多指标综合评价法,建立“一票否决+主干指标+优势指标”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前置性评价和实质性评价。采用多因素综合分析法,按照各项指标、子目标、目标权重值,计算得到评价分值。各项指标最低为0分,主干指标总分值为100分,为引导和鼓励企业持续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将优势指标作为加分指标,合计加分不超过10分。
第四条是结果运用。坚持省级指导、市(州)主导、县(市、区)主体原则,由省级部门强化政策统筹,市(州)细化制定差别化的激励支持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主要为实施差别化的项目配套政策、财税金融政策、要素保障政策。构建与项目挂钩的审批、用能、用水、排放、财税、金融等资源要素激励约束机制,重点加大A类项目正向激励和C类企业反向倒逼力度。
第五条是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锂产业发展协调机制,指导全省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评价工作。强化结果运用,将项目评价结果与产业优化布局、产业园区提档升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等结合起来,营造有利于项目赛马比拼、企业竞争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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