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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多家航空公司修改了锂电池充电宝携带要求

来源:国际能源网

时间:2025-03-31

近日,国内外多家航空公司更新了携带锂电池登机的指南。电池通常用于手机和电子烟等设备,一旦发生故障,可能会产生烟雾、火灾或极热。

2024年,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每两周在全球范围内记录到三起飞机锂电池过热事件,而2018年每周不到一起。

航空业已认识到电池存在安全隐患,正定期收紧规则以应对事故发生。

韩国航空公司

1 月份,釜山航空的一架飞机在准备离开韩国时起火。调查人员尚未发布火灾原因的最终报告,但交通部于3月14日表示,起火原因可能是移动电源。

釜山航空率先改变政策,禁止将移动电源放置在客舱头顶的行李箱中,并表示乘客应随身携带移动电源,以便于发现问题。

自3月1日起,韩国收紧了针对所有韩国航空公司的规定,包括禁止乘客随身携带充电宝和电子烟(不得将其放在行李箱中),禁止在机上为设备充电。

香港的航空公司

香港民航监管机构表示,自4月7日起,本地航空公司不得允许乘客在飞行途中使用或充电移动电源,亦不得将移动电源存放在头顶行李柜中。

3月20日,一架从杭州起飞的香港航空航班因头顶行李舱“疑似手提行李起火”,被迫改道。

香港民航处3月24日表示,“高度关注近期多起疑似因乘客携带和在飞机上使用锂电池充电宝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总部位于香港的航空公司国泰航空表示将实施新规定,并表示认识到持续改善航空安全的重要性。

亚洲航空

亚航表示,将从4月1日起禁止在航班上使用和充电移动电源。移动电源还必须存放在座椅口袋中或座椅下方,而不能放在头顶的行李箱中。

该航空公司表示:“这些措施符合全球航空安全标准,旨在降低飞行过程中发生电池相关事故的风险。”

阿斯塔纳航空

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航空表示,自3月13日起,禁止在飞行途中充电或使用移动电源,并表示锂电池、外置电池和电子烟必须放在手提行李中并放置在行李架上。

印尼巴泽航空

自 3 月 14 日起,印度尼西亚巴泽航空(狮航集团旗下航空公司)的乘客不得在飞行中使用充电宝。乘客可随身携带两个充电宝,但不得放置在头顶的客舱中。

该航空公司表示:“还建议乘客在携带自动磁铁充电移动电源时要小心谨慎,因为这些可能会带来额外的风险。”

中国民航局

中国民航局2014 年就发文表示,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台湾中华航空

台湾中华航空规定自3月1日起,禁止在飞行途中使用或充电移动电源和备用锂电池。同时建议乘客不要将移动电源放在行李舱内。

台湾长荣航空

台湾长荣航空宣布自3月1日起,航班上禁止充电宝、备用锂电池充电及使用。

如果乘客需要为其他设备充电,大多数飞机座位都配备了 USB 电源插座。

马来西亚航空集团(MAG)

马来西亚航空的母公司MAG表示,从4月1日起,禁止在飞机头顶的行李箱中携带充电宝。该公司表示:“飞行期间,你可以将充电宝放在座位下的随身行李中,或者放在你前面的座位口袋中。”磁性无线充电宝必须放在单独的包中,并且在飞行期间禁止充电或使用充电宝。

新加坡航空和酷航

新加坡航空,包括廉价航空公司酷航 (Scoot) 在内的多家航空公司自4月1日起禁止乘客在飞行途中使用或为便携式移动电源充电。

泰国航空

泰国航空自3月15日起,禁止在飞行途中使用和充电移动电源及充电宝。

越南航空

越南廉价航空公司VietJet ,3月24日表示,移动电源在飞行途中不得充电或使用,且必须从随身行李中取出,并以可监控的方式携带。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指南

航空公司一般遵循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IATA) 危险品规则中关于锂电池的指导,该规则规定移动电源必须放在随身行李中,而不能放在托运行李中,并对可携带的电池数量和强度作出限制。

欧洲航空集团汉莎航空公司表示,其将遵守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的指导方针,而这一指导方针并未改变。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安全主管马克·塞尔表示,对釜山航空和香港航空的电池起火事故的调查尚未结束。他说,“我们确实需要实质性的证据来确保规则是否需要进行更改,是否需要调整当前的执行标准,或者实际上它表明这些标准操作程序是健全的并且正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印度航空表示,它会根据行业事件和监管建议不断审查规模。

一位发言人表示:“由于改变当前的做法可能会带来新的风险,而且目前还没有关于最佳做法的明确共识,因此印度航空的政策目前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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