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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资讯
来源:储能头条
时间:2025-12-01
日前,2025年12月全国各地公布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
12月,天津、福建 、甘肃、黑龙江、湖南、内蒙古、宁夏、青海、广西、贵州10地不再执行迎峰度夏期间的尖峰深谷电价,仅河北、山东执行深谷电价。

上海峰谷价差最大,为1.5977元/kWh,甘肃峰谷价差最小,为0.1436元/kWh。共有广东、河北、湖南、山东、四川、浙江、北京、安徽、贵州、湖北、江苏、江西、山西、陕西、上海、天津、重庆17个地区峰谷价差超过0.6元/kWh。

大工商业电价方面,上海、天津、陕西、浙江公布了大工商业代理购电价格。

2025年11月,河北冀网发布了分时电价正式文件,于11月1日开始执行,浙江、河北冀网则下发分时电价征求意见稿。
河北冀网
本次文件明确,冀北电网供电营业区域内的各类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均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对于原暂缓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行政机关、医院等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需执行尖峰、高峰、平段、低谷、深谷电价,不满1千伏的工商业用户暂缓执行尖峰、深谷电价。
平段电价为代理购电当月平均购电价格,高峰和低谷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7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深谷电价在低谷电价基础上下浮20%。

江苏




安徽


广东






山东

山西

北京



河北

冀北




浙江







上海




重庆


四川

黑龙江


辽宁


内蒙古东部

江西


湖北

湖南

青海



宁夏


陕西



天津

甘肃

新疆

广西



贵州


深圳



福建


参考资料:国家电网、南方电网
来源:储能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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