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源政策法规

165元/千瓦·年!浙江调整煤电容量电价

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6-02-09

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调整我省煤电容量电价的通知》。

文件指出,浙江省合规在运煤电机组、跨省跨区送浙煤电机组容量电价从2026年起调整为165元/千瓦·年(含税)。

全文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关于调整我省煤电容量电价的通知

浙发改价格〔2026〕21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宁波市能源局,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关发电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要求,我省合规在运煤电机组、跨省跨区送浙煤电机组容量电价从2026年起调整为165元/千瓦·年(含税)。其他事项继续按《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能源监管办 省能源局关于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3〕326号)、《浙江省能源局关于明确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实施范围的通知》(浙能源〔2024〕3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能源局

2026年1月30日

特别声明

国际能源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能源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注明“来源:国际能源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际能源网,转载时请署名来源。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或其它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微信 朋友圈

相关推荐

图片正在生成中...

关闭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