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源政策法规
来源:光伏头条
时间:2025-01-11
光伏头条(微信号:PV-2005)获悉,1月9日,广西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关于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柳州市柳江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暂行办法》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项目备案工作应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特点尽可能简化程序,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
文件提出,在柳江主城区住宅小区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传统村落、旅游风景区、文物保护区、国省道和城市干道、铁路、高速公路、飞机场等8类场景范围内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需要严格控制,具体控制范围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划定。
文件还强调,严禁以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由占用宅基地、公共空间以及各类零散用地资源。严禁以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为由,利用光伏板下方四周进行围合,在楼顶和平台违法搭建采光房、钢架棚、阁楼等违法建筑。
原文如下: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柳州市柳江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促进柳江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及规范,并结合柳江区实际情况,我局研究制定了《柳州市柳江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通告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在线征集、信函等方式反馈我局。
通告期: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2月9日。
通讯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柳堡路340号,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股,邮政编码:545100。
电子邮箱:ljqfgjxmg@163.com。
联系人及方式:叶丽娟,0772-7211287。
附件:柳州市柳江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1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推荐阅读
福建石狮:受限区新增分布式光伏必须选择全部自发自用的消纳模式
超36地暂停分布式光伏备案!
这10类屋顶,不允许建分布式光伏!
国际能源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能源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注明“来源:国际能源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际能源网,转载时请署名来源。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或其它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图片正在生成中...